兴隆县召开创城工作会议。吴亚平 摄
2022年是新一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第二年,也是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。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力度再加大,节奏再加快,水平再提升,兴隆县以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出发点,按照新时代文明城市创建标准,持续加大工作力度,实施正面推动,细化分解任务,梳理问题清单,全面自查整改,狠下真功夫,全力推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落地见效,着力建设文明县城。
推进实地点位创建达标。按照《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和文明城市实地点位创建标准,开展实地点位精准对标攻坚提升工作,确保所有实地点位按照标准和时限全部达标。
实施10项重点治理攻坚行动。在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,对照《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及中央文明委、省文明委、市文明委重点工作部署,结合《兴隆县2022年县城建设战线工作方案》和兴隆县创城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,重点实施环境卫生治理、破损设施治理、交通秩序治理、老旧小区治理、弱电飞线治理、农贸集贸市场治理、“小广告”治理、不文明养犬治理、城乡公厕治理、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0项治理攻坚行动,确保实地点位达标,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。
实施“文明兴隆·你我同行”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。以“文明兴隆·你我同行”为主题,开展文明礼仪普及、文明交通、文明经营、文明餐桌、文明旅游、文明养犬、烟头不落地、文明优质服务、网络文明、文明兴隆志愿服务十项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,着力解决部分群众文明素质不高、公共场所文明行为缺失、窗口单位文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,每月开展主题活动,每季度推出文明典型,实现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“双提升”。
实施测评材料创建达标提质。组建成立材料申报专班,指导各单位按时间节点汇总整理网上申报材料。按照《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,各分指挥部每季度调度,督导分管领域责任单位按时限要求开展创建活动,精准整理、高质量提交材料。